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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商镇政府三次侵害而17年维权及巨大经济损害赔偿补偿诉求
被商镇政府三次侵害而17年维权及巨大经济损害赔偿补偿诉求 丹凤县商镇政府在2001年西南铁路退水工程中,经国家拨款棚盖了商镇滚沟渠后修建水泥路一条。修路没有占宅基地,而商镇政府强占农家的宅基地,为了卖一套房庄子得到6万元,在我家宅基地畔倒沙石一人多高,我们就守在自家宅基地里,这时商镇政府前来十几人,把我们抬到家里,关上房门,强行用铲土机把沙石铺倒上去,改变了宅基地貌,打伤我夫的头和手,完成了侵权强盗行为。事后我们诉求到商洛市政府,市县派人现场办公丈量证实侵占宅基地0.151亩,约合100m2。但商镇政府卖掉宅庄子得了钱就从不承担他们的侵权恶果,经12年诉求,直到2013年用26万元赎回侵占的宅基地,强令我们写下息诉罢访保证书,勉强接受解决,但侵民12年的经济损失无一分钱的赔偿。1、在2001年建路一条,路没有占地,而商镇政府强占我家宅基地0.151亩,约合100m?,变卖街面桩基得6万元。赎回后没有终究政府责任,且修路震塌东临砖混平房墙体成危房。2、2007年我家建房桩基被迫安置于隔了3千米水稻地,强令上缴安置费500元,填坑沉淀修墙花费3万元,这于2013年息诉罢访协议被商镇政府无偿收回。3、我与我夫张明亮为维护自家宅基地举债上访北京、西安、商州、丹凤风雨行程12年忍气吞声挨饿受冻,无法不得已我夫为了两儿建房安家2013年接受了商镇政府用26万元赎回被卖的宅基地而无一分钱赔偿的协议,背债60万元建成街面房出租,终不甘忍受12年侵害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害无分文赔偿病逝。于2017年元月起首次就我家被商镇政府三次侵害巨大经济损失提出诉求赔偿,要求为第一、17年维权上访及危房改建等巨大经济损失的补偿。①17年维权上访产生的大量车费误工费食宿费用等②在商镇滚沟渠棚渠修路时震塌东临老房子墙体三处严重断层成危房的改建费用;③2007年给商镇政府上缴的安置费用500元和为了建房填坑沉淀修墙花费3万多元,(因政府安置不通水电无法建房,现已经被规划到商山飞机场扩建征地中,一套房桩基国家补偿14万元多但没有给被侵害人一分钱)被侵害人的建房投资款及加息的补偿④2001年商镇政府卖宅基地6万元赎回时已是26万元没有给被侵害人一分钱,这相对于被侵害者相隔12年建房巨大物价差距的损害更大,若12年前街面房建成出租其租金更多,造成这一物价与租金损害的赔偿。第二、政府对被侵害人为维权患病的医疗费用以及17年侵权的精神损害补偿。这些要求合理合法吗?怎样才能讨回呢?
2017-05-11 12:12 ssxh12……(陕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7年05月11日 12时54分
建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5-11 14:11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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