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什么罪? 2007年我与朋友合伙开了家二手房租赁公司 门市店和员工所有开支都是我出的,我朋友只是一个法人代表,现在做大做强有了6个店面,最近我才从我朋友那家店面的一个员工那知道我这个只担当法人代表的朋友以各种名义在5年里以各种方法从公司获取不法资金200万元,我现在想知道如果我要告他要以什么名义报案,它构成了什么罪名谢谢。
2012-07-18 05:19 l51998……(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年08月01日 22时45分
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7-18 06:00
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
3 110网律师 2012-07-18 09:17
您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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