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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处理?算工伤吗?
请问怎么处理?算工伤吗? 12年6月15日在滨湖区的工厂受伤,铁屑割断左足跟腱,手术后住院18天7月2号出院,医生诊断证明修养三月。在五金加工厂工作三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连工作证也没有,让厂里给我做认定工伤他不肯,说工伤已经报上去了就算报上去也要通知我的吧?现在是等医生开的修养时间过了在说还是怎么办?
2012-07-17 13:57 孙加余(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17 14:26
1、自己抓紧时间申请工伤认定。
2、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结论,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即可。
2 孙新律师  2012-07-17 14:50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在30天内申报工伤,单位在30天内不申报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个人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建议自己准备材料去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
3 110网律师  2012-07-17 16:19
1、不必等待单位申报,自己就可以申报。2、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电话与我联系。
4 秦宇律师  2012-07-17 16:26
你好,我已在一对一咨询室中回复。你可以查看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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