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国外工作好几年了,我们谈过多次孩子也越来越大。但是他都不肯回来发展,现在有事就和公婆联系 老公在国外工作好几年了,我们谈过多次孩子也越来越大。但是他都不肯回来发展,现在有事就和公婆联系。也不和我联系,我想离婚
2017-05-08 10:51 ask201……(北京) 已有 17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7-05-08 10:52
你好,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2 郑凤丹律师 2017-05-08 10:53
你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3 孙新律师 2017-05-08 10:53
您好,建议您起诉离婚
4 齐程军律师 2017-05-08 10:56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5 李建成律师 2017-05-08 10:57
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08 10:57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尽快厘清婚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孩子一般会判给对孩子有利的一方,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7 申维丰律师 2017-05-08 11:00
您好,建议法院起诉离婚
8 孙新律师 2017-05-08 11:04
起诉离婚
9 徐卫东律师 2017-05-08 11:05
你好,这是可以起诉离婚。
10 何峤巍律师 2017-05-08 11:10
可以协商离婚或到法院起诉离婚
11 宋超律师 2017-05-08 11:13
您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争夺孩子抚养权。
12 雪化平律师 2017-05-08 11:23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对方在国外,如果不配合,离婚周期可能比较长。
13 常路律师 2017-05-08 11:24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14 孙新律师 2017-05-08 11:24
可以起诉离婚,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15 孙新律师 2017-05-08 11:34
您好!
1.如果确实是不想在一起生活了,男方不和你协商、沟通的话,你可以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就涉及到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3.财产分割,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你老公一直在国外工作,离婚时,他的工资收入是有你的一半的,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每月的收入状况;
4.孩子如果生下来一直由你抚养,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你可以主张孩子交由你抚养,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如果确实是不想在一起生活了,男方不和你协商、沟通的话,你可以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就涉及到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3.财产分割,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你老公一直在国外工作,离婚时,他的工资收入是有你的一半的,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每月的收入状况;
4.孩子如果生下来一直由你抚养,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你可以主张孩子交由你抚养,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6 赵江涛律师 2017-05-08 11:46
你好! 可以 起诉离婚,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17 王艳玲律师 2017-05-08 22:01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问题
现在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一笔债务,但是他人已经失踪好几天,联系不上他,我们还有一个孩子
1个回复我跟老公把孩子送人了,现在想要回来,但是那家符合收养条件,我们还签定了一份收养协意,收了/万6千元
1个回复您好,我想离婚,但是老公躲起来了联系不上,孩子现在六个月,我们也没有共同财产
1个回复我和我老公离婚了,但是签离婚协议书时,把孩子给他了,我现在又想要回来
2个回复现在孩子10个月,我发现老公出轨,想离婚……但是我们现在有好几十万的帐
5个回复我和我老公结婚了,到没有领证,现在有了孩子,孩子12个月了。但是我们现在要分手
2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老公离婚了,但是我们没有离婚证。孩子现在两岁了
4个回复你好。我们孩子才五个月我老公每次喝完酒半夜回来闹现在我想离婚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