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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结婚可否撤销?
关于登记结婚可否撤销? 您好!我与丈夫于今年2月相亲认识,半个月后登记结婚。今日,去民政局查询婚检结果,发现对方患有慢性乙型肝炎,属传染疾病,报告结果为暂缓结婚。因其在外地做生意,我们领证至今一直分居两地。对方接到民政局疾病通知后,却一直隐瞒病情。直至近期对方行为异常,才略有疑虑去查询体检报告,我才发现对方得此病。查看婚姻法,说一年内,可因几种原因撤销婚姻。请问,我遇到的情况可申请撤销婚姻吗?谢谢您!
2012-07-16 21:02 foreve……(浙江-温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16 21:25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16 21:56
可以去撤销
3 钱亚芳律师  2012-07-16 21:10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撤销婚姻只用于胁迫结婚情形。
4 林传雄律师  2012-07-16 21:38
可以申请。
5 110网律师  2012-07-17 07:44
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6 110网律师  2012-07-17 08:16
乙肝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事由
7 110网律师  2012-07-17 09:13
不可以,因为这不属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只能起诉离婚
8 110网律师  2012-07-17 14:45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准备好对方的病历记录等证明该病是属于婚前所得婚后尚未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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