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传继承的问题 现所住房子是我家公所建的,但房产证以及土地证是写我家公养父的名字,户口本上也是写着养子关系的,家公的养父在前几年已经去世,他的妻子在解放时期已经去世了,已经查不到任何资料,他有三个亲生女,其中第三个女儿也去世了,但留有一对儿女,现在由于证实不了养父与第三个女儿的亲属关系,所以不能走公证处的途径,需要走法律程序,想请问若合法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房子等遗产,我家公该如何继承房子办理过户?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要提供什么资料?请详细列明,谢谢!
2012-07-16 16:02 pk123j……(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6日 19时08分
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办理。具体详情可联系我
2 胡爱军律师 2012-07-16 16:05
其他人如果同意放弃继承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然后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