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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概况,本人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宁波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公司有和我们签实习协议
事情概况,本人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宁波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公司有和我们签实习协议 事情概况,本人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宁波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公司有和我们签实习协议,写着17年6月30号实习期结束,5月4号公司人事联系我说已帮我缴存社保,5号8号转试用,我于4号晚上跟经理提辞职,5号也就是今天,经理说,公司缴存的社保1000多块钱要我自己承担,即使我下个月才离开公司,这笔费用还是要我自己承担,但是我想说的是之前公司发的员工需知上写公司是在职工转正之后才会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如果公司真的要我承担这笔钱,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承担这笔费用
2017-05-05 18:51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7-05-05 19:42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如产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徐岳律师  2017-05-05 18:58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7-05-05 19:40
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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