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父于1989年离婚,女儿判给父亲,但是母亲把带走了,名下有一处宅基地 我伯父于1989年离婚,女儿判给父亲,但是母亲把带走了,名下有一处宅基地,当时协议母亲两间,女儿两间,1998年去给世,给她女儿打电话,没人来,所以我给伯父打番,村里协议把宅基地给我了,现在我想咨询,我有使用权吗?
2017-05-04 19:40 ask201……(河南-济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7-05-05 08:54
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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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18年前离婚,离婚民事调解书上未分配父亲名下宅基地房,女儿户口和母亲一起
0个回复父母离婚,女儿判给母亲,之后父亲给女儿买了一套房,并写在女儿名下
0个回复你好,我是孩子得母亲女儿10个月了,还在母乳喂养。但是我和孩子父亲感情不和想离婚
2个回复您好 协议离婚九岁的儿子判给父亲 十岁的女儿判给母亲 但是儿
8个回复您好 协议离婚九岁的儿子判给父亲 十岁的女儿判给母亲 但是儿
1个回复你好,父亲已过世,母亲三岁时改嫁,名下一房产,一个女儿,但是户籍关系上体现不了父女关系
4个回复父母离婚以后有个女儿判给父亲的但是由于当时的一些事情女儿一直跟着母亲在生活
2个回复父母准备离婚,大女儿我的抚养权归父亲,小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但是我想和母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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