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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无法生活下去,她和前夫有一男一女,我有一个儿子,我们在2012年结婚
我和老婆无法生活下去,她和前夫有一男一女,我有一个儿子,我们在2012年结婚 我和老婆无法生活下去,她和前夫有一男一女,我有一个儿子,我们在2012年结婚,在2014年生了一个小女孩。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无法生活,我的小女儿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2017-05-04 15:44 ask201……(山东-菏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7-05-04 15:45
孩子这么小,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2 许仙凤律师  电话:18266745836  2017-05-04 16:09
一般需要结合双方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孩子意愿等来确定抚养权
原则上两周岁以下会由母亲抚养,
3 法律咨询律师  2017-05-04 15:46
两岁以下一般是判给女方,两岁以上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4 孙新律师  2017-05-04 16:03
你好!
1.你们可以先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好。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2-10周岁的,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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