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问题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问题 请问,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归属?
   根据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面说的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请问赠与手续如何办理?
2012-07-14 20:33 shiyal……(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君瑜律师  2012-07-14 21:06
要看具体情况。
赠与房产要做赠与公证。
2 张勇律师  2012-07-14 21:38
婚后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一方财产。 
应办理赠予公证,防止以后说不清。
3 邵志芳律师  2012-07-14 23:37
上面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下面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