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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被告互不认识,被告问另外一个人借钱过但己还清,但借条由于种种原因没拿回
原告和被告互不认识,被告问另外一个人借钱过但己还清,但借条由于种种原因没拿回 原告和被告互不认识,被告问另外一个人借钱过但己还清,但借条由于种种原因没拿回。他人死了。现在被一个不认识的人告上法院,把出借人和借款日期自己填上去,把借钱日期和自己的流水帐对上去,这样的案子能成立吗?其它没有证据
2017-04-26 23:59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4-27 00:00
把证据传票给律师看一下。这样分析更清晰。
2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7-04-27 14:48
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应诉。
3 崔晓文律师  电话:15968932924  2017-04-27 17:31
你好!案子可以立,但不代表法官会判决对方胜诉,有可能是你的理解问题。如果你还没有委托过律师,建议你尽快委托为宜。
4 110网律师  2017-04-27 00:01
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事实
5 张月红律师  2017-04-27 00:03
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
6 徐岳律师  2017-04-27 00:11
委托律师应诉。
7 陈春香律师  2017-04-27 07:15
申请笔迹鉴定。
8 闫燕律师  2017-04-27 11:42
以申请做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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