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否有权胁迫报案方(双方均是一个女人打架)赔偿4万元 10天前左右,我们夫妻2人到一个批发部去收帐和买回我们的总代理产品,结果几句话后2个女人抓扯起来,我【男】赶紧劝架并拔打110【诉说有小偷,正在打架赶紧来】.派出所把我们带到所里后对我做了笔录和口供【未对我脚链和手铐】。而我老婆则迫脚镣和手铐做了笔录和口供。对方到人民医院做检查【轻微伤,人民医院医生不同意住院,对方强制要求转院到另一医院住院。所有费用共花钱2千多元(未见发票)】只得完全康复。2012年7月11日9:00派出所通知我们夫妻2人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对方要求5万元赔偿,我们同意赔偿3-5千元,派出所说协商不好,无商量,马上拘留夫妻2人15天【大罪:“寻畔滋事”我们夫妻2人均已做了搜身体,量身高,体重,双手指纹验证,抽血验证】。最后我们夫妻2人都吓成蒙了【我们从未进过派出所,太吓人啦。】我们是夫妻店,白手起家,上有87的丈母娘和瘫痪在床的亲妈。下有怀孕6个月的女儿,和浑身是病的老婆要求我们赔偿5万元【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来的】,哪里来,妈呀,坐牢,两个妈妈都饿死。。。。。。。。。。最后,我们借了3万元,给您后我们走了,为了我的2个可怜的妈妈。。。。妈妈。我们夫妻是流着泪写的,祈求你们我们尊敬的大律师。。。。。。。。谢谢您。。。。我们该怎么办,求你们。。。。。谢谢【以上均为事实,派出所有全套监控】
2012-07-12 17:03 781619……(四川-资阳)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2年07月12日 22时54分
你好!首先对你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对派出所有关人员的行为表示愤慨。现解答如下:
1. 如你们上述所说属实,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我们先来看一下寻衅滋事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还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你和你媳妇都不存在上述行为,所以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而故意伤害罪是以伤害结果定性的,只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对方的伤情属于轻微伤,很明显你们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而本案中的协议显然是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对方应当返还你3万元的费用。
3.派出所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派出所无权干涉,而派出所强迫你们拿出5万元赔偿款的行为显然构成滥用职权罪,你可以就他们的行为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委举报。
4.关于赔偿事宜,应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对方先动的手说明对方也有过错,你们可以要求减少你们的赔偿责任,如确实协商不成,应由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我的意见,供参考。
1. 如你们上述所说属实,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我们先来看一下寻衅滋事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还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你和你媳妇都不存在上述行为,所以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而故意伤害罪是以伤害结果定性的,只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对方的伤情属于轻微伤,很明显你们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而本案中的协议显然是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对方应当返还你3万元的费用。
3.派出所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派出所无权干涉,而派出所强迫你们拿出5万元赔偿款的行为显然构成滥用职权罪,你可以就他们的行为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委举报。
4.关于赔偿事宜,应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对方先动的手说明对方也有过错,你们可以要求减少你们的赔偿责任,如确实协商不成,应由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我的意见,供参考。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14 14:01
可聘请律师帮助,调解有违平等自愿原则
3 110网律师 2012-07-12 17:06
你好,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4 110网律师 2012-07-12 17:32
你们这个案件根本不足以坐牢,赔偿3万元费用有些过高,可聘请律师帮助,调解有违平等自愿原则
5 赵亮律师 2012-07-12 21:47
双方打架的事情一般会认定为互相斗殴,而对于互相斗殴,不看起因只看结果,谁伤的严重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责任。而打架事件中,一般受伤的人构成轻伤的,对方才涉嫌刑事犯罪。而双方都是2人或2人以上打架的,轻微伤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也就是寻衅滋事罪。因此,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12 21:51
1,关于你夫妻两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经过鉴定构成轻微伤,那么你夫妻二人肯定是不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但鉴于是多人打架斗殴,你二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然,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安机关没有对你夫妻二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还不构成犯罪,且没有恶劣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6 韦高峰律师 2012-07-12 22:06
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
7 王爱英律师 2012-07-12 23:34
派出所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电话咨询或面谈。
8 胡爱军律师 2012-07-13 09:03
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
9 许传中律师 2012-07-13 11:44
您好!初步认定,你们不构成犯罪。派出所可以对你们治安处罚。但赔偿那么多,需要有证据材料证明损失。派出所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建议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映。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2-07-14 13:03
您好!不用客气,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10 张向锋律师 2012-07-13 17:34
如你所述,向当地检察院控告办案民警。
11 110网律师 2012-07-15 08:15
1、根据叙述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或者是伤害违法行为。最多就是治安处罚,即警告、罚款、拘留等等。
2、两个女人拉扯打架,对方是轻微伤,有法医鉴定吗?你的老婆在拉扯过程中受伤没有,做了法医鉴定吗?即使是一点点流血,皮外伤也是可以做法医鉴定的。
3、根据“我老婆则迫脚镣和手铐做了笔录和口供”的情况,你老婆不是酒醉、或者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能戴戒具,派出所的办案程序,可能涉嫌违法。
4、对方要求赔偿5万元,没有发票等合法单据证明,不予认可,不必担心。
5、要求派出所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查清楚案件事实,否则,你们可以依法投诉派出所的上级,即公安局的纪检督察等部门。
2、两个女人拉扯打架,对方是轻微伤,有法医鉴定吗?你的老婆在拉扯过程中受伤没有,做了法医鉴定吗?即使是一点点流血,皮外伤也是可以做法医鉴定的。
3、根据“我老婆则迫脚镣和手铐做了笔录和口供”的情况,你老婆不是酒醉、或者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能戴戒具,派出所的办案程序,可能涉嫌违法。
4、对方要求赔偿5万元,没有发票等合法单据证明,不予认可,不必担心。
5、要求派出所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查清楚案件事实,否则,你们可以依法投诉派出所的上级,即公安局的纪检督察等部门。
相关法律问题
派出所是否有权胁迫报案方(双方均是一个女人打架)赔偿4万元
1个回复打架后去派出所报案并备案,可派出所一年半后才处理,是否过了备案后处理的时间?不起处罚作用?
0个回复打架后去派出所报案并备案,可派出所一年后才处理,是否过了备案后处理的时间?不起处罚作用?
1个回复因交通事故双方发生打架,已赔偿3万元,两年后对方又要法医鉴定和赔偿
3个回复公司员工因打架行为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有权追究员工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3个回复打架之后公安局的调解(调解书上双方按了手印)是否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可否上诉要求赔偿?
3个回复身份证和银行卡在一个星期前被盗,要去派出所报案吗?
2个回复我妹妹走失有一个月,去派出所报案却不能立案,为什么。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