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房产问题 我和他认识已经8年了,一直同居没有领取结婚证,他离异后儿子判给他一直跟随爷爷生活,我的儿子离异后判给男方,我们一直居住在我租赁的房子了,去年他在我们县上购买了一套月供单元楼,每月月供1000元左右。现在要装修了,他让我也在房间装修投入资金,装修结束后就结婚,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否将来有房子的继承权,我的儿子是否将来也有房子的继承权。因为我知道房产证当时是他自己的名字,而且只有付清全部房产资金,房产证银行才给本人。这样下来有将近10年的时间,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够让我有合法的继承权,我的儿子将来也有合法继承权。我现在存在很多疑议,请您给以解答,谢谢。
2012-07-12 11:57 GXM666……(陕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2 12:01
最好你不要投资
2 孙新律师 2012-07-12 14:38
有遗嘱的遵照遗嘱;
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你有继承权,你儿子没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你有继承权,你儿子没有继承权。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2 14:47
首先应该尽快领取结婚证,你们可以签订一份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你拥有房子的部分产权。这样就可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2 15:33
你好:你的男朋友很是聪明,让你现在投资装修房子,你能得到什么呢,你的顾虑是有必要的。在这种情况要投资装修房子也可以,让他给打个借条,写清利息等其他应写的条款。或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或先领取结婚证,再买房子。也可以一分钱不投这样最保险。
5 康治斌律师 2012-07-12 2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3 09:29
建议你不要投入金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