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办理第二胎准生证问题 肖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婆都是农村户口,我们10年1月份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3月份办理第一胎准生证,同年6月生下一女儿。目前我老婆已经怀孕1个多月,我回老家去办理第二胎准生证时办公人员说要罚款或者先引产才能办到,为这件事我都跑了好几趟乡政府。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们乡计生委规定是这样,只要你第一胎是女儿可以接着生第二胎,为什么怀孕一个多月就说要引产或者罚款呢?请帮我解答,谢谢。
2012-07-11 22:34 赖堂友(江西-赣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7-12 13:27
二胎的准生证必须是在怀孕之办理的,现在你妻子都已经怀孕了,所以这样的是违法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生下来是要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