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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载客电动三轮车因车门未导致乘客小脚趾骨折对方却不给看
乘坐载客电动三轮车因车门未导致乘客小脚趾骨折对方却不给看 我乘坐电动三轮车去车站,车门没有关脚放在门边,在经过仅容一个车身过的障碍物时把我小脚趾挤骨折,对方在医院时还试图逃跑,把我方人拖拽十米导致受伤。报案后在交管所曾签有书面协议,协议把我看好出院,现在却反悔,逃避不给看病避而不见,并且扬言随你告去吧,他不怕。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告吗,会赢吗?
2012-07-11 13:41 921877……(江苏-徐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7-12 12:02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2 胡爱军律师  2012-07-11 14:29
去法院起诉。只要是对方有责任,你的胜诉率就会告一些。
3   2012-07-11 14:34
可报警,根据事故认定诉讼要求赔偿
4   2012-07-11 22:09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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