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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房产咨询 您好!我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契税发票的日期是2009年9月,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现在购买,办理过户,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费用太高,我想通过全款委托公证加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交易,一年以后过户,这样做是否可以,有什么风险,委托公证书如何写,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写能最大话的保证我的利益,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如果他解除委托或者挂失房产证要赔付我房款,还有如果这一年中他如果另够商品房,那么过户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卖房赔付给我呢,现在我已支付了2万定金。谢谢
2012-07-11 09:10 luie(浙江-宁波)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2-07-11 09:44
你需要协议约定清楚以免纠纷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11 09:59
委托律师操作即可。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11 15:06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即可。
4 盈科大要案中心律师  2012-07-11 10:02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2-07-11 12:30
你好,需要加高违约金约束对方,另外,最好让对方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
6 110网律师  2012-07-11 13:30
委托律师起草。
7 陈晓云律师  2012-07-11 19:53
履行合同长,对方违约的风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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