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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
教育法 某关键课程,平时成绩为45分(有证据),根据老师公布的成绩评定方式(有证据),期末考试(占50%)成绩为31分(突发高烧等种种原因),最终课程成绩应为60分,而老师主观认定期末考试成绩偏低而给最终成绩为55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有胜诉把握吗?
2012-07-10 19:50 lhqlm(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10 22:06
要看学校的规定。
2 赵亮律师  2012-07-10 21:46
按照学校的规定确定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2-07-11 00:40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2-07-11 09:05
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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