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协议债务由他承担,现有16万债务原告把我俩一并告上法庭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协议债务由他承担,现有16万债务原告把我俩一并告上法庭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协议债务由他承担,现有16万债务原告把我俩一并告上法庭,由于找不到他,法院让我还款,我俩离婚在前,他起诉在后,我应该怎么办
2017-04-22 10:56 梅子(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4-22 11:49
你好,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拒绝承担。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4-22 12:44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4-22 13:00
你好,积极应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7-04-22 11:07
你好,建议及时积极应诉,主张自身权益
5 110网律师  2017-04-22 11:14
搜集证据证明与你无关
6 陈铠楷律师  2017-04-22 11:22
债务不是看起诉的时间,而是看欠债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7 徐卫东律师  2017-04-22 11:40
你好,需要积极应诉的。
8 110网律师  2017-04-22 12:45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9 110网律师  2017-04-22 12:46
你好,婚姻法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