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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拿到自己应有的钱吗
我可以拿到自己应有的钱吗 当初家里拆迁,2本户口本,一本是奶奶的,一本是我爸爸的,我爸爸那本上有我和我妈妈三个人的名字,政府拆迁时给了我们两种选择,一种是拿政府的动迁房,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一种是拿政府补贴的动迁款,当初我家选择了拿政府补贴的动迁款,家里一共三层楼,奶奶拿一楼的费用,我家里三口拿2楼3楼的费用,相当于奶奶从300W的动迁款中拿了三分之1,100W,我家里拿了200W,随后,我父母拿着这笔钱购置了2套2手房,并且2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有我的名字,但是我并不是户主,现在我和家里闹翻,要求分享拆迁时自己的费用,请问我父母是否可以拒绝我的要求,如果不能拒绝,我能享有多少的费用
2012-07-10 11:16 q65039……(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10 11:21
比较复杂,建议面询当地房地产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2-07-10 12:20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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