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意外伤害 我在大学课余时间踢球,与同学撞在一起,右腿胫腓骨被同学两条腿别成了骨折,现在对方称拿不出医药费,我治疗后总共花了将近六万元,还要二次手术取钢板 还要一万多元 请问对方有多大的责任,还有就是对方是外省的,我可以在本省法院起诉吗?要是法律程序赔偿,他会赔偿多少?
2012-07-10 07:35 荷兰冰王子(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10 20:25
学校组织者应当承担。
2 朱君秀律师 2012-07-10 07:42
答:1、是意外事件,各自按照过错承担责任;2、2、向侵权行为的、或者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3、不超过50%的责任;4、可以主张误工费的。
3 110网律师 2012-07-10 07:56
体育竞技自担风险,也就是说你应该对体育竞技的风险承担责任,侵权人虽然说对你造成的人身侵害,但只是按公平原则给予你补偿。你可以在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