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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怎么解决?
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怎么解决? 周五晚我们与楼上邻居因噪音问题又发生口角并打架,对方叫来4人滋事,与此同时我打电话报警。对方用重物打伤我的弟弟头部,打伤后逃跑,在场群众已经愤怒并追他们,抓住我们的邻居一人,也打伤了他,当时他们叫的人就在街上,来了3辆车,但这些人没有动手,其中一个车牌我们都记住了,也给后来到的警察指认过。警察到后将我和我爱人、对方家的家人(但他家这个人当时不在现场,后来才到的)带到派出所录口供及案发经过。对方和我的弟弟分别送到医院救治。现在的问题是,警方说不看事件起因及经过,要看对方伤势来定,我想请律师帮助一下,毕竟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人也不是我们打的,当时在场群众及围观者也多,打人的人都不知道是谁?而且我的弟弟也受了伤没他们的人也跑了,警方要求我们双方出诊断证明,最好双方和解,但我怕和解不了怎么办,必要的时候得用法律来解决,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因为对方是工地上的人,比较杂乱,我们现在都不敢回家,怕报复,警察都劝我们搬离住所。
2012-07-09 10:46 王CC(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09 11:09
你好,先做伤情鉴定吧,如果派出所处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09 11:41
你好,对于你的咨询回复如下:
    1、可以先搬离住所,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最重要;
    2、积极搜集相关证据,还原事情真相;
    3、在诊断证明出来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3 康治斌律师  2012-07-09 11: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弟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弟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弟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弟弟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09 17:42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对于伤害可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提起公诉后,你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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