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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甲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并曽口头承诺房屋是送给我的。手续都在他的手中。但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用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抵押给了乙,并签订了抵押协议。甲目前已无力还乙的钱。现在乙想凭手中的抵押协议和购房合同向法院起诉将房屋收归所有。请问,我可以将房屋要回来吗?因为抵押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情。
2012-07-09 10:44 osoon6(贵州-贵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9 11:07
先协商,否则起诉。
2 罗建华律师  2012-07-09 10:48
可以,先协商,否则起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2-07-09 10:48
如果甲乙双方在办理抵押过程中,乙是善意的不知情,且以合理事由、手续已经办理抵押登记,则乙之行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你只能就甲的无权处分行为要求赔偿。但是,如果甲乙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则你有权要求撤销双方的抵押合同。乙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需要参考双方的协议及其他手续,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现在无法做出充分判断。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7-09 13:38
房屋归属以产权登记为准
5   2012-07-09 20:59
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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