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夫妻买了一套房子,只交了一小部分钱,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说是他的,天然气户头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卖掉了,请问现在离婚对卖掉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是怎么样的?法院判离婚都没法判,男方现在明显是在耍无赖,女方到底该怎么办?
2012-07-09 07:16 zxw105……(四川-内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07-09 09:00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法院就不会处理房产。但离婚后,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就可以处理了。
2 胡爱军律师 2012-07-09 07:35
如果为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3 陈晓云律师 2012-07-09 08:15
婚后买的为夫妻共有
4 都燕果律师 2012-07-09 09:41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5 龙成律师 2012-07-09 09:44
最好的办法对付他是起诉强分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2-07-09 10:21
关于婚前购买房屋的权属归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里面的要注意两点: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2不动产登记与个人名下。
您的问题关键是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谁就有了获得房子的主动权。
但是如果是婚后购买,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普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处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里面的要注意两点: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2不动产登记与个人名下。
您的问题关键是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谁就有了获得房子的主动权。
但是如果是婚后购买,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普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处理。
7 110网律师 2012-07-09 10:26
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一人一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