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带走客户 我去年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没有与公司签定合同。现在今年没做了, 原公司客户与我关系很好,愿意也与我合作。 今年我们开始合作了。但是原来公司不服气,想要告我。
请问我合法吗?
请问我合法吗?
2010-04-10 15:56 工人农民(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10 16:06
你的做法不违法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4-10 16:12
没签竞业禁止协议,也没有补偿,你可以与人合作。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来电13706200617、QQ:490798064或登陆我的网站www.51lvshi.cc(51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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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奕欣律师 2010-04-10 18:10
没有签订保密协议?
如果没有,没事。
你可以向原来单位要双倍工资差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等
如果没有,没事。
你可以向原来单位要双倍工资差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等
4 110网律师 2010-04-12 13:55
不算违法,让对方起诉吧,然后你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159602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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