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敲诈吗?急 2010年4月9日与人发生争执,当天在当地派出所以和解,4月10日那人又来找麻烦说腰被我打伤,说他女儿在镇政府,干女儿在余姚什么机关的,要我们赔偿医药费什么的,这样合理吗?问题是他9日当天他说和解不用去医院的。
2010-04-10 14:29 tyf636……(浙江-嘉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4-11 07:10
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用理会.
2 110网律师 2010-04-10 16:31
如果你们双方已经调解了,对方还继续骚扰你们的话,你可以再报警,由警方处理。
至于你所说的敲诈,因为你们双方是由于民事纠纷发生争执的,对方的不合理要求算不上敲诈。
至于你所说的敲诈,因为你们双方是由于民事纠纷发生争执的,对方的不合理要求算不上敲诈。
3 110网律师 2010-04-13 12:42
关键是证据,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