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2017年3月15日到校医院进行毕业生体检的时候被校医院的乒乓球桌砸伤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2017年3月15日到校医院进行毕业生体检的时候被校医院的乒乓球桌砸伤,右脚第二个脚趾第二节骨折,请问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2017-04-19 12:42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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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俊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毕业生,有个公司来我们学校招人
3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17年才毕业。现在找了一家企业,马上要签相关合同
1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17年才毕业。现在找了一家企业,马上要签相关合同
0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大四期间在一家公司实习8个月,如今毕业
5个回复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是重庆人在山东上学,毕业的时候考上了山东的医院也考上了重庆的医院
1个回复我儿子是一名大四学生,马上就要毕业找工作了,3月份的时候他说要和几个同学到郑州去玩几天
4个回复您好 我是一名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 之前签了三方协议 公司接受
4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考上定向研究生,要和医院签定向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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