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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三学生离校失联30多天,父母到校交涉寻人并以家属名义向公安报案
在校大三学生离校失联30多天,父母到校交涉寻人并以家属名义向公安报案 在校大三学生离校失联30多天,父母到校交涉寻人并以家属名义向公安报案。学校认为学生是成年人,失联是学生自己责任,仅协助寻人家属租房,发动同学捐了1450元给寻人家属。学校未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我的问题是:一,学校是否有义务为寻人家属提供基本的食宿援助?二,学生高分被学校录取,在校就读三年发生离校失联,学校在寻人方面应发挥哪些作用?对学生失联是否负有责任?
       盼望得到解答!
    
        亲属敖静联系电话:13879918259
2017-04-17 09:54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元珍律师  2017-04-17 09:58
学校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 康治斌律师  2017-04-17 10:19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假期或节日离校回家发生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因退学、转学、毕业等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对擅自离校不归的或学校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寻找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可张榜公布按自动退学除名。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4-17 10:20
有责任 报警吧
4 陈晓云律师  2017-04-17 10:27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4-17 11:30
因为学生在校期间收到学校的管理,学校有义务在失联时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并报警。现在从你的描述看学校没有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所以学校还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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