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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是什么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和包工头赔偿吗?
像这种是什么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和包工头赔偿吗? 装饰公司承接一家庭装饰工地,将木工和油工施工这块连工带料分包给一包工头,包工头找木工施工,木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致右小指毁损伤,右环指不全离断伤,医药费开始都是木工自己付的,包工头后来把医药费给了木工。请问这种责任怎么划分,与公司有没有关系?《注:装饰公司和包工头没有分包合同,木工和包工头也没有合同,包工头是个人没有资质。》
问题补充:
工具是木工自己提供的,木工是干多少事情拿多少钱,在工地得受公司的约束,不过上班时间是自由的。这样木工与包工头和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可以要求公司和包工头赔偿吗?
2017-04-16 09:21 xieyux……(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2017-04-16 10:15
申请工伤认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不认定的可起诉公司和包工头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7-04-18 11:44
按照您的形容,这种关系更偏向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木工可以直接起诉包工头,并向法院申请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要求包工头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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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君秀律师  2017-04-28 09:42
答: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由雇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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