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2005年时把10亩集体土地买给老王,合同约定,每亩空地5万元,用于老王办厂 村委会在2005年时把10亩集体土地买给老王,合同约定,每亩空地5万元,用于老王办厂。老王在该空地上建造了厂房。现在该厂房由于违章建筑被拆除。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过错,是否要对老王的损失担责?
2017-04-15 20:48 songai……(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7-04-15 20:50
可以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7-04-15 21:04
你好,可要求赔偿。
3 张向锋律师 2017-04-15 21:06
双方都存在过错,村委会需要给租赁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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