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双方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这套简易房是唐山大地震之后盖的房子,当时无双证,我和卖主签了一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我永久使用。但是现在要拆迁,开发商要建市场,他说我没双证,只按照每平米600元的拆迁赔偿金。我的房子170平米,现在这边的房子最低2500一平米。请问我这套简易房算是历史遗留的房子吗?按照现在我国的拆迁政策,应该怎样补给我拆迁赔偿金呢?谢谢!我没有积分,希望大家帮帮忙!
2010-04-09 13:21 fachou(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09 14:08
委托律师与开发商交涉。
2 孙新律师 2010-04-09 14:08
您的房子应作为合法产权房和有证房享受同样的补偿安置待遇,具体要通过一定的维权策略实现,我们专业代理该类案件,可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