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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学校的行为可不可以判定为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收缴方是未成年人又当如何处理?被收缴方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令老师归还手机?
2017-04-14 20:16 赵泳鑫.(广东-韶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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