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学校的行为可不可以判定为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收缴方是未成年人又当如何处理?被收缴方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令老师归还手机?
2017-04-14 20:16 赵泳鑫.(广东-韶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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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明文规定学生不能私自带手机进入校园,但是有同学违规了被老师发现
0个回复学校规定不能带手机,但是我带了给发现并没收了,老师说要学期末归还
0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学校规定学生不能在教室使用手机,老师缴学生
2个回复若学校规定不准学生带手机 但学生带了并被老师发现 老师是否有
0个回复教育局有没有明确规定学校的学生不能把手机带到学校里面去,如果带去被老师发现可以当场摔坏学生的手机老师
0个回复学校老师 收了我手机 法律有规定老师能莫收学生手机么
1个回复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学生在上课玩手机被收的,但是老师到放学还没
1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高三学生,由于我们学校规定不准带手机,但是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想是没有几个人不带手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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