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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快递丢失的责任问题
EMS快递丢失的责任问题 因为我们这个地方送件不方便,邮政局的快递员经常把邮件或者快递拿到我家来,然后由我家转给单位办公室,单位开会办公的时候才将邮件分开下去。我家仅是义务帮忙收件收报纸的,已经退休,也没有收取任务费用。

现在出了一个EMS快件丢失的事,是我妈妈签的名,但是却是单位那边弄丢的,那个收件人一直来我们这边闹,说要告我们和邮局,请问我家有法律责任吗?快递员并没有电话通知那人来取件。
2012-07-05 17:30 revaoo(海南-三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07月06日 21时48分
如果是你妈妈签名,责任狠大!
不过由于是义务性质,并且是单位弄丢的,所以要你妈妈负责,非常无辜!
区律师建议你,最好搞个录音取证,证明已经交给单位,是单位弄丢的,那么你们就可以全身而退!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6 15:06
可以起诉解决的。
3 110网律师  2012-07-06 06:43
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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