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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受害者(残疾人)与邻居发生口角时,遭到殴打,导致左手骨折,事情发生在今年大年14,离现在快半年了,当初对方答应承担所有费用,病人出院到现在却想抵赖,一分钱也不想赔偿,当初事发没有去报案,不知道现在报案还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2012-07-05 15:53 KONGHU……(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05 17:00
报警处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5 17:11
报案是唯一途径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7-05 17:56
可以报警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2-07-05 15:55
现在报案也是可以的 但是报案后也不一定能掌握被伤害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取证,这对以后赔偿事宜有关键性的作用
5 朱新娟律师  2012-07-05 16:43
先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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