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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因争吵,女方告男方强奸(女方已怀孕4个月),强奸罪成立吗
男女朋友,因争吵,女方告男方强奸(女方已怀孕4个月),强奸罪成立吗 以结婚为目的,通过网络认识的。谈了将近两年的恋爱,期间有发生性关系,都是双方自愿的,但是女方却要高男方,并说不是自愿的,请问这样的情况会成立强奸罪吗。
2017-04-13 18:03 tanyon……(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7年04月13日 18时05分
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7-04-13 18:04
不会的,双方自愿不会构成强奸
3 110网律师  2017-04-13 18:04
不会的
4 110网律师  2017-04-13 18:09
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5 刘青芳律师  2017-04-13 18:17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了。
6 110网律师  2017-04-13 18:59
只有女方指控强奸犯罪,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是很难认定犯罪成立的。
7 杨俊圣律师  2017-04-13 19:24
自愿的就不构成强奸。
8 江珍来律师  2017-04-13 19:49
不会的,双方自愿不会构成强奸
9 110网律师  2017-04-13 19:59
女方极有可能找不出证据证明你是强奸,在没有证据认定强奸的情况下法院会认定为自愿发生性关系。
10 110网律师  2017-04-13 21:11
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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