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 不符合条件给职工(单位已破产)购买的福利房(60年代的房子),属于危旧房。在单位破产后(厂区已经被拍卖,职工的宿舍没有),居住的职工每月向社区缴纳房租。
前几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已有开发商竞买。
那么在房屋拆迁时职工能得到能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来补偿?1类地拆迁到3类地,可以加多转换面积吗?60年代的房改房大概多少元/平方米。
前几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已有开发商竞买。
那么在房屋拆迁时职工能得到能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来补偿?1类地拆迁到3类地,可以加多转换面积吗?60年代的房改房大概多少元/平方米。
2012-07-05 03:13 渊圆源缘愿(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6 01:53
各地的拆迁补偿制度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参考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对拆迁补偿协议中的内容觉得有不合理之处,可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对补偿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
2 孙新律师 2012-07-05 06:1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2-07-05 10:30
各地的拆迁补偿制度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参考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对拆迁补偿协议中的内容觉得有不合理之处,可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对补偿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