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父母离婚,原来家里的房子是妈妈的名字,后来为了抵债转给了大姨
父母离婚,原来家里的房子是妈妈的名字,后来为了抵债转给了大姨 父母离婚,原来家里的房子是妈妈的名字,后来为了抵债转给了大姨。但是再后来,爸爸偷偷撬门进入房内用拍照片等方式,以此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如果,有证据证明,爸爸这种行为是他自己偷偷做的,并未取得大姨的许可。这样的话,能取消这个房贷的有效性吗
2017-04-12 23:00 姚芙蓉(湖北-恩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7-04-13 14:57
所有责任应当由你爸爸承担。
2 丁嫣律师  2017-04-12 23:07
你好,只要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你所述情况,则主张可以撤销。但最好还需要证明对方恶意串通,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为有效。
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为你解答。
3 郭庆梓律师  2017-04-12 23:23
您好,一般房子贷款是需要房产证的,对方去银行贷款是有了房产证吗?现在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4 姚雷律师  2017-04-13 14:58
您好,要看房子的户主是谁?银行可能有理由认为您爸爸是房子的户主就可以给办理贷款,这样的话贷款行为是没有问题的,具体的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5 刘琬琳律师  2017-04-13 15:11
你好,是可以的,我需要知道更多信息,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咨询免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