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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纠纷
合伙纠纷 A、B、C三人2014年合伙注册开了一家装修公司,2015年D以7.5万元加入公司一起经营,但D没有及时到工商局注册更改股东,只是内部写了一份内部合伙协议,2016年5月因亏损情况,准备不做了,这时D说大家都不经营了他来经营公司,他说每人把自己该拿出的钱拿给他由他来支付外债,这时就清算了公司外债情况,最终A、B每人该拿出7.5万。C该拿出9万(备注:因C在公司借了1.5万未还)。D该拿出7.5万。当A、B把钱拿给他后他就不认账了,C也未拿钱出来,这时债务人就把公司起诉到了法院,C也站在了D那边,收据那些全都有,法院最终还判到公司头上,由公司承担,因法人是A,所以法院又找到A,法院庭长就是D的老丈人,请问现在A该怎么办?
2017-04-12 17:43 haohao……(贵州-贵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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