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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购房产,如果离婚如何处置?
婚后所购房产,如果离婚如何处置? 我有两个问题,请专家解答
第一个问题:
我08年结婚,09年购置一套房产,房产证上4个人名字(本人、老公、以及本人的父母)。
首付3成,其中老公支付1W,其余17-18万由女方支付
其余7成商业贷款,全部由我按揭支付
这套房子是自住,若离婚我是否能要求去掉房产证上他的名字?我是否要给他经济赔偿?

第二个问题:
我以及两个孩子的户口全部在男方的动迁房中,如果离婚,我的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出?如果不迁出,我是否能分得拆迁款?
2012-07-04 16:33 norahl……(上海-普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白崇城律师  电话:15821210650  2012年07月04日 16时40分
1、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一般情况下会认定4人共同共有上述房屋,但鉴于你们对房屋的贡献较大 你可以要求多分
2、非一定迁出,一般情况下可以拿到部分动迁利益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2-07-04 16:41
可以要求去掉对方名字,并要求补偿。

户籍不必须迁出。动迁款的获得除户籍外还取决其他因素。
3 110网律师  2012-07-04 17:12
1.离婚时法院不处理。2、不一定要迁出。可以分得。
4 张向锋律师  2012-07-04 17:26
1、房屋属于四人共有,要求去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可以下迁出。应当能够分到。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07-04 17:29
若离婚,可能需要通过两次诉讼方可分割房产,一次离婚,一次析产;户口是否迁出,双方协商,若不迁出,能分得拆迁款
6 110网律师  2012-07-04 18:37
您好,1,离婚时,可以要求去掉男方名字,需要更具对房产的贡献度给他赔偿。2,如果离婚,协商一致,户口可以不迁出,不迁出能否分的拆迁款,是要看相关的拆迁政策来定。
7 李军律师  2012-07-04 19:43
1、去除男方名字的可能性很大,但需要补偿对方;
2、户口迁移不具有强制性,需要协商同意才行。如果因户口属于被安置人的话,则有动迁补偿份额。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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