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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现在情况是我10月份到期,下一年不在续租了,房东说那也可以,提前2个月终止合同,叫我提前2个月交房给放东,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谢谢!
2017-04-11 11:21 海阔天空(江苏-淮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2017-04-11 11:29
应该是合同到期后交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4-11 13:42
这是可以近来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7-04-11 11:21
依租赁合同判断。
4 110网律师  2017-04-11 11:24
要看租赁合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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