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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咨询: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十几年了。我们是农村集体土地
拆迁咨询: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十几年了。我们是农村集体土地 拆迁咨询: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十几年了。我们是农村集体土地。当初爷爷在世时,把土地分成二份,大儿子一本土地证,二儿子和三儿子联名一本土地证。现在爷爷奶奶已经过世多年,我们面临拆迁。这时爷爷的女儿突然出来,说她也要分一份?我们必须分她一份吗?三个儿子必须各拿一部分面积给她吗?
2017-04-11 10:53 ask20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4-11 11:21
您好!
拆迁补偿是否有属于你爷爷的份额,如果没有属于你爷爷的份额,那么你爷爷的女儿不能要求分拆迁补偿款。
欢迎详询!
2 张春雨律师  2017-04-11 11:14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农村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殊身份取得。根据我过《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你们现在的矛盾是你爷爷的女儿想要继承你爷爷的宅基地,具体如下分析:
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
3、继承人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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