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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施工材料
家装-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施工材料 如题。
我家老房二居装修。在签订绿皮主合同之外,还有一个999套餐的补充协议,其中以下几点,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此协议施工:1.未使用‘成品水泥砂浆’,而是使用单独的沙子、水泥加水和成;2.未做成品保护:新安装的防盗门、断桥铝窗户未包裹保护,导致成品有轻微损伤;3.未按合同约定,每日施工完成,清理工地,目前工地内脏乱差;4.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做阳台墙体保温,而是直接砌轻体砖;5.我对工程中增项的单价有质疑;6.我要求更换工长,但是装修公司未安排,截止至目前的施工与沟通,还是旧工长负责。
基于以上信息:①我能否要求装修公司终止施工,退还我已交付的75%首付施工款?②我能否要求装修公司,以全额工程款为基础,来提供假一赔三的赔偿款?③装修公司提出,为我按照合同要求重新做装修工程,但是不赔款,这个我是否可以拒绝,然后找律所提出起诉请求?④如果找律所,胜诉后我最低预计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2017-04-10 13:01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电话:18611201551  2017年04月10日 13时06分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2 李建成律师  2017-04-10 13:0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维权
3 何峤巍律师  2017-04-10 13:19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4 申维丰律师  2017-04-10 13:20
您好,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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