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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立案问题
行政诉讼立案问题 具体情况是关于带病退伍军人退伍没有得到评残,没有享受优抚待遇的事。95年退伍。因为县民政局把退伍档案弄丢了,没有证据证明是带病退伍,但是这个弄丢档案的事2011年11月才口头告诉当事人。期间当事人有三次申请评残都没有回复。直到2012年当事人拿着县民政的介绍信到部队医院调取病例回来才评残成功。2016年10月起诉要求补发95-2011年间的优抚金,法院裁决过了起诉期,不予立案,上诉也不予立案。我认为,2011年11月县民政告知其丢失档案是事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也是事实,当事人也在告知后才知道真相,也在5年起诉期内。起诉补发优抚金过期,那么,我就变更诉求为:请求支付丢失档案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没有过期吧?各位律师请问我的想法可以实现吗?
2017-04-10 11:22 110xin(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4-11 15:35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申请再审。
欢迎详询!
2 刘疆律师  2017-04-10 11:33
可以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7-04-10 11:40
您好,建议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7-04-10 11:48
可以的。
5 徐卫东律师  2017-04-10 12:03
你好,一般是可以。。
6 赵江涛律师  2017-04-10 17:06
一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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