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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行车道正常行驶,别人追尾我车上。我应该出钱吗?
我在行车道正常行驶,别人追尾我车上。我应该出钱吗? 2010年12月29日的一个下午,我开拖拉机拉货,正在上桥的时候,别人一辆面包车撞我屁股上了。我马上拉起手刹。副驾驶有个小孩受伤了。我把他玻璃打碎,把他拉出来,马上抱起他来就打了120和122.最后交警部门来处理。说我没责任,我就开车走了。谁知前几天小孩在父亲打电话来说要我赔偿12000元。我就不明白了,你是全责为什么我要赔钱。请问这个事情我要陪钱吗?
2012-07-03 09:06 134561……(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2-07-03 09:10
你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7-03 09:57
你好,对方全责你不需要承担,如果你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里赔付
3 110网律师  2012-07-03 10:46
具体责任以交警认定的为准。
4 孙新律师  2012-07-03 16:06
按照您所述,对方全责,您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如赔偿,费用需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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