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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家房子动迁是我们婚后动的迁,但是房产证上公证的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没有我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家房子动迁是我们婚后动的迁,但是房产证上公证的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没有我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家房子动迁是我们婚后动的迁,但是房产证上公证的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没有我,而且上面写的是我公婆赠与他个人的,请问这房子有我份吗?如果以后在房产证上添上我的名字我有份吗?
2017-04-06 17:19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7-04-06 17:48
你好,有份额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4-06 18:39
应当有份额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4-06 21:56
没有你的。加上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4 隋新律师  2017-04-06 17:46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 张勇律师  2017-04-06 18:14
应当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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