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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产继承的问题?
有关财产继承的问题? 1,老太:是农业户口,93年在农村建有二间户主是她的立地的房子。因是农民房,没有房产证的,但不是违章建筑。
2,老太的儿子:89年结婚,是非农户口,生有一子,也是非农户口,95年离婚后和一农业户口的女子结婚,并又生有一子是农业户口。二个儿子均由其扶养。
3,老太现的儿媳和老太同一户口本,户主是老太。
4,目前老太的儿子去世,媳妇只是偶尔照顾,主要是女儿照顾,但女儿不会要财产的。请问以后老太过世,留下的二间房子如何分割?
法律上是否先由媳妇继承一半,另一半由媳妇代丈夫继承?
谢谢!
2010-04-07 16:52 ygsl12……(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07日 19时39分
假设媳妇未尽赡养义务,则老太百年之后:
1.老太的所有财产由女儿和儿子的二个儿子(即孙子)共同继承,其中二个孙子系代其父亲代位继承,二人算一份,女人单独算一份。
2.老太由女儿赡养,则女儿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3.老太的媳妇及时和老太同一户口,其也非老太的继承人,对老太不享有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10-04-07 17:16
关键是证据,女儿和孙子有继承权。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4-07 17:55
没有你说的规定,同一户口不一定就能构成共有财产。如果媳妇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继承人,适当分得遗产,女儿是老人的当然继承人,孙子有权继承他们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4 谷友军律师  2010-04-07 18:57
女儿是老人的当然继承人,孙子有权继承他们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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