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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与同事发生打斗,我手重把同事打了。当时对方报了案。当时对方并没有去做伤残鉴定
之前与同事发生打斗,我手重把同事打了。当时对方报了案。当时对方并没有去做伤残鉴定 之前与同事发生打斗,我手重把同事打了。当时对方报了案。当时对方并没有去做伤残鉴定,说是做与不做己构成了轻伤。而我也通过公司其他同亊协调给了对方近十万元的赔偿。当时他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而派出所要求我方再给2万元才能帮我们消案。当时做完笔录,但因为实在没钱了就一直搁置下来。现在两个月了,对方却又要我给他钱才可以不追究。我该怎么办?
2017-04-03 17:08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4-03 23:58
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当由警察处理。一般的,刑期在三年以下,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7-04-04 09:53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具体量刑与行为手段、主观恶意、是否自首立功、是否赔偿谅解等情形综合认定。如尽快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使其对你进行谅解,可申请取保候审
3 钟如超律师  2017-04-03 17:21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具体量刑与行为手段、主观恶意、是否自首立功、是否赔偿谅解等情形综合认定。如尽快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使其对你进行谅解,可申请取保候审,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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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勇律师  2017-04-03 17:55
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具体量刑与行为手段、主观恶意、是否自首立功、是否赔偿谅解等情形综合认定。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4-03 19:07
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
6 隋新律师  2017-04-03 19:57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7 马军烨律师  2017-04-03 23:21
你好,
你应该聘请律师介入办理。
8 110网律师  2017-04-04 09:30
如果给十万时签署了谅解书,可以不再给两万,如果没钱谅解书,那你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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