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交警定责为同责. 6.29日.我由西向东驶出4S店大门与由南向北逆向行驶的并且车速过快的电瓶车相撞.交警定责为同责(合理吗?)接着我带他去拍片买药我付了全部药费.完后他们居然还问我要三千五百的误工费.对方已经63没有误工费一说的呀.然后交警叫我压了两千我才把我的车领出来.
2012-06-30 08:11 张乐胜(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30 09:26
不服可在三日内提出复议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30 13:51
只要有收入,就有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