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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怀孕就认定同居法官算是的强辩强判么
外遇怀孕就认定同居法官算是的强辩强判么 女方外遇怀孕,诉讼离婚,男方以女方怀孕为由,根据婚姻法46条同居,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自始至终,认定女方外遇怀孕就是有同居关系,过错应该赔偿,但是女方否认有同居关系,如果一审判了,上诉二审是否驳回原判?
2012-06-29 22:41 vangua……(广西-北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6月30日 10时06分
二审依法审理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06-30 00:30
只能认定过错赔偿。不服一审可以上诉。
3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2-07-01 18:12
女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4 韦高峰律师  2012-06-29 22:53
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5 110网律师  2012-06-29 23:09
你好:女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2-06-30 21:25
女方明显有过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男方可要求多分及要求女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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