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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瓶车碰擦事故已报警但电瓶车一方不来处理
与电瓶车碰擦事故已报警但电瓶车一方不来处理 我这边是轿车,与电瓶车发生碰擦,我车辆已维修进保险,但是乙方一直不到交警队处理这个案件,责任认定书上是我甲方全责,目前如果案件没有处理完毕,保险公司的赔款无法下达,请问如果乙方一直拖延不处理的话,交警队这里有一个期限可以结案吗
2017-04-01 12:43 yan199……(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熙律师  2017-04-01 14:26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上海吗?车辆有没有被交警扣押了?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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