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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抵押民间借贷,对方要求开联名监管账户并强制抵押公证
二次抵押民间借贷,对方要求开联名监管账户并强制抵押公证 我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现急需现金想二次抵押民间借贷600万。成都有家实业公司愿意借款,但公司没有金融资质,以公司总经理个人名义出借,我是借款人,他们公司是一般担保人。
他们要求我跟公司去开联名监管账户存20万元,再把房产抵押登记给公司做反担保,并拿三方签署的借款抵押担保协议做强制公证。如果手续顺利完成的话,总经理把600万一次性转给我,我再配合公司把账户的20万转给总经理当首期利息。如果我未按约定办理抵押公证的,他们就可以单方解除,有权不解除账户的钱,还要求我给公司和个人各付15万元违约金。
请各位大师帮我看看这样的协议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的?
2017-04-01 10:59 qzxa(浙江-衢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电话:15838051994  2017年04月02日 06时27分
这不符合合法合规的二次抵押贷款的操作流程,建议相应改进和完善,谨慎对待,以免陷入财务、操作和法律风险困境。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4-01 11:03
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4-01 20:13
委托律师参与。律师收费要根据你的标的来的。
4 110网律师  2017-04-01 11:02
慎重期间请律师写协议
5 郎海华律师  2017-04-01 11:35
案情复杂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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